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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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08时57分许,比某酒后驾驶新28*****号大型拖拉机行驶至博湖县扬水站十字路口路段时,被我局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现场对比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7MG/100mg,于当日10时51分将比某带至博湖县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液,现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博湖县公安局受理刑事案件,案件正在在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