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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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7时许,博湖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执勤中发现,在博湖县塔杨公路路段二号桥附近有人销售野生鱼,经查,宋某在3月1日至今禁渔期期间让其渔民进行捕鱼作业,宋某支付捕捞费,宋某将捕捞的鱼进行对外销售或是用作自己的鱼店,该案立刑事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