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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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0日05时10分,在博湖县博湖镇某汽修店门口,提某醉酒后未经黄某的允许,偷开黄某的黑色奥迪牌车辆,将车开到博湖县某单位附近得旁边的绿化带里面,民警当即受理为治安案件。
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偷开他人机动车、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现呈请给予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