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23时许,在博湖县中华北路某成人用品店,玉某、艾某两人路过成人用品店时,玉某称到店里看看,随后两人到达成人用品店门口,玉某用上衣裹住头部的方式进入店内,用黑色塑料垫遮挡住摄像头后两人进入成人用品店,玉某用店内的砖头将展示柜玻璃砸碎的方式盗取店内成人用品,艾某明知成人用品是玉某盗窃所得,还将盗窃所得的成人用品装到自己的书包内,帮玉某将盗窃所得的成人用品带出店内。
因艾某、玉某不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艾某、玉某给予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