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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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23时45分许,李某酒后驾驶新M****号尼桑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博湖县塔乡科村一组路段时,被我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03.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民警于当日02时05分许将李某带至博湖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抽取静脉血液,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博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