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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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6日00时30分许,在博湖县博湖镇光华路某某饭店,邢某酒后因琐事与妻子高某发生争吵,同学罗某和韦某对其劝架期间将邢某殴打,邢某进厨房拿菜刀将罗某左侧肩膀砍伤,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受理为治安案件,该案进一步调查中。
2023年04月04日,博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邢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罗某罚款三百元,对韦某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