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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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日01时30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新M****号长城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博湖县本布图镇劳希浩诺尔村二组路段时,被我局执勤交警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于当日2时05分许将巴某带至博湖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抽取静脉血液,2023年3月4日经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9mg/100ML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博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