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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博湖县博湖镇吴某、张某殴打他人案
发布时间:2023-01-19

    2023年01月18日12时许,在博湖县博湖镇永兴南路某某小区门口,魏某和王某两人没有经过监护人祁某的允许,擅自带孩子离开一事,张某殴打魏某,之后祁某的现任妻子吴某殴打王某,继而吴某殴打魏某。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受理为治安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2023年02月09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某行政拘留五日,对张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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