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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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1日02时30分许,依某醉酒后到博湖县幸福社区借酒滋事,扬言要将社区炸掉,并闯入社区办公区域,将社区办公区域的门上两块玻璃损坏。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依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