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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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00时55分许,在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艾某与阿某因酒后发生口角,继而艾某与阿某相互殴打。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
2022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艾某以殴打他人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阿某以殴打他人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