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登录
注册
2022年11月5日01时许,在博湖县某餐厅宿舍内,阿某与玉某因酒后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殴打,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当即受理为治安案件。
2022年11月15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阿某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玉某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