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1日01时23分许,阿某酒后驾驶新M****号豪天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博湖县博斯腾湖乡派出所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阿某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04.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民警于当日03时03分许将阿某带至博湖县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液,2021年11月03日,经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51mg/100M。目前,阿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博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
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