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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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9日00时许,博湖县乌兰乡村民巴某与阿某二人喝酒过程中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民警到达现场后,阿某多次叫嚣且不配合,并对现场民警乔某进行推搡,乌兰再格森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
经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2年10月26日博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阿某以阻碍执行职务、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给予巴某以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