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登录
注册
2022年09月16日21时27分许,在博湖县博湖镇某小区内,张某与都某、要某、莫某三人一起喝酒,期间张某让都某去买烟,因买烟钱的问题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城镇派出所已受理该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2年09月22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都某殴打他人罚款伍佰元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殴打他人罚款伍佰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