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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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队接辖区居民张某报案称:2022年3月25日,张某因需要报考公务员,遂在某平台平台上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培训课,平台承诺如若考试未通过,便退还报名款19800元。张某便每天进行上网课,其后张某参加2次考试均未通过,张某便向对方要求退款,但对方以公司效益下降为由拒绝退款。博湖县公安局当日已受理该案,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2022年8月28日,博湖县公安局经对案件侦查后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