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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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21时04分许,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群众陈某报警称:被前夫殴打。经民警初步调查,陈某与前夫王某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继而王某将陈某殴打。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已受理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9月15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王某以殴打他人罚款伍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