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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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18时许,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村民孟某报警称:我们托养的毛驴都被蒋某售卖了。经民警出警了解,蒋某与乌兰乡25户村民签订50头生产母驴托养协议,因终止协议时间已至,蒋某未能履行协议将生产母驴归还并将其已售卖。乌兰再格森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
经调查事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蒋某与乌兰乡25户村民之间系民事纠纷,蒋某无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8月25日,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该警情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