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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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4日21时许,在博湖县某小区,贺某发现丈夫催某从井某居住的房子出来之后,贺某与井某理论与丈夫关系时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殴打,贺某与井某殴打结束后,贺某趁井某不备,将井某女儿张某殴打。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贺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井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