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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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0日,博湖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卡某在博湖县宝浪桥蘇木拦河闸处通过撒渔网的方式非法获取开都河水域水生资源,在民警对其口头警告后仍然进行非法捕鱼的行为。经调查,卡某今年以来多次在开都河水域撒网进行捕鱼,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已受理了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2年8月18日,我大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给予卡某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