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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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20时许,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接到游客范某报案称:其在博湖县大可口景区游玩时不慎把背包丢失,遂报警求助。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
经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马某的行为不存在盗窃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没有违法事实,2022年月13日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案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