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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博湖乌兰再格森乡聂某诬告陷害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04

    2021年2月6日1时37分,博湖县公安局接聂某报案称:丁某有酒后驾车行为。后经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查明,丁某并不存在酒后驾车,聂某在明知丁某没有酒后驾驶行为而故意向公安机关报虚假警情,意图使丁某受法律追究,聂某的行为涉嫌构成诬告陷害他人的违法行为。目前,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对聂某依法做出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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