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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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5日21时许,在博湖县博湖镇某饭店,后厨员工马某与马某某因炒菜发生争吵,继而马某与马某某相互殴打。城镇派出所民警当日已受理为治安案件。
2022年07月16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某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伍佰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某某殴打他人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