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15时许,博湖县公安局博斯腾湖派出所接到马某报称:在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工业园区工地有人打架。经派出所民警出警初步调查,马某与杨某、彭某在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工业园区工地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殴打。马某与杨某、彭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博斯腾湖派出所依法传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22年7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马某、杨某、彭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博湖县公安局博斯腾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