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5博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汪某报案称:2022年05月25日18时许,汪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慌称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汪某成平台微商,现需要注销,并需要缴纳流水费,汪某通过手机网银进行转账,事后汪某意识到自己被诈骗,损失金额9800余元。
案件特点:
1、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受害人的个人购物信息,获取受害人的名字、手机号等相关信息。
2、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并称回如数奉还。
博湖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来电的客服人员,尤其当涉及金钱时务必提高警惕。
2、第一时间与电商官方联系进一步进行确认,切勿私下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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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