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2021年3月6日,巴州居民王某(男,汉族,50岁,初中文化程度,个体老板)报警称:2020年12月28日21时33分许,王某微信号被一陌生好友拉入一名为“益弘资本商学院13”微信群,每天在微信内收看讲师分享股票行情视频,并按照讲师推荐购买了几支股票发现涨幅情况很好,2021年1月17日讲师给王某推荐一款名为“德弘资本”APP,称在该APP内申购新股中签率高,王某信以为真,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户内转账50000元并申购新股,2021年3月4日王某登录平台发现该平台已无法打开,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50000元。
作案手段:投资理财类诈骗,一般都会将事主拉进各种各样的投资群聊,用直播教程对事主进行“洗脑”。投资交流群、投资课程网络直播间内有“投资专家”进行炒股授课,致使受害人听从“投资专家”及其助理指示,诱使受害人进行投资。
作案特点:受害人被深度“洗脑”后,听从“投资专家”及其助理指示,登录诈骗团伙搭建的网站,注册相关账号开始投资炒股等。一开始诱使受害人只投入很小的金额,但是这些投资基本都获得了高额的回报,而且款项也可以提现。当受害人深信不疑将投资额加大投入后,将出现各类问题无法提现,致使受害人投入的所有金额全部亏空。
博湖警方提示您: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保持戒心,做到四个“不要”:
1、不要被暂时的高利率迷惑双眼,切勿相信只挣不赔的“买卖”,避免落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陷阱。
2、不要轻信互联网平台上陌生人发布的荐股、释放内幕消息之类的信息,不加入全是陌生人的“投资群”,不轻信“营业执照”,不做“国际盘”,这些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
3、不要轻易下载陌生人推荐的无法验证是否合法合规的理财平台,更不要向平台注资,这些都是骗子搭建的非法钓鱼网站。
4、不要向陌生的对公、个人账号汇款转账,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报警。
博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