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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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9时许,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接一键式报警器报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在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某饭店门口,图某与古某因购买早餐一事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殴打,致使图某额头部位红肿。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
经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2年5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古某与图某相互殴打一案进行治安调解,签订协议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