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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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日17点时许,在博湖县某手机专卖店店员王某售卖手机时发现一部价值2999元手机被盗,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因没有犯罪事实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撤销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