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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博湖县丁某被网络诈骗案 (冒充领导诈骗)
发布时间:2021-03-06

    2020122413时,我队接被害人丁某报案称:2020122310时,丁某QQ号码接到陌生号码添加好友的消息,对方自称是原某小学校长黄某,现需要向一位领导转账,使用自己的卡号不方便,需要借其银行卡转账,同时发送一张虚假的转账凭证截图及银行卡,截图显示已成功向丁某转账20万元,次日103751秒丁某便向对方转账9万元

    案件特点:

    一、精准发信息:骗子通过不法渠道,盗取群众手机通讯录上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随后精准发送信息,导致最后出现“一人信息泄露,全单位遭殃”的悲催情况。

    二、“暖心关怀”拉近距离:骗子用关心下属工作的口吻,让受害人“如沐春风”,感到受宠若惊,以为自己的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极大降低戒备之心。

    三、借口信手拈来:正当受害人感觉与“领导”的关系已更进一步时,骗子顺势而为,提出各种各样的转账汇款借口,比如,亲戚借钱、上级领导要求转账、朋友急用等等。

    四、尽快催促:骗子抓住受害人对领导敬畏、不敢质疑的心理,频繁使用“尽快”“马上”“立即”这些催促性的词语,营造紧张气氛的同时利用时间差降低受害人核实转账需求真假的可能性。

    作案手段:

    第一步,冒充领导微信账号,用真实照片头像和身份头衔伪装成“高仿号”。

    第二步,“寒暄”“慰问”生存经营近况,拉近关系,然后提出“请求”,因身份不便要求帮忙过桥转账。

    第三步,随后伪造转账凭证,谎称自己已经把钱转到受害人的账户,并催促打钱给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事后拉黑。

    博湖县警方提示:

    1、凡是在QQ和微信中提及转账汇款的,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打电话核实;

    2、自己的QQ和微信不要暴露太多具体信息,比如职业、住址、姓名等;

    3、陌生人发来的文件,不要轻易打开,容易中盗号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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