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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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在博湖县博湖镇某单位,艾某因法院开庭后赔偿一事未能与努某达成一致,继而发生争吵,艾某向努某的腹部踢了一脚,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已于当日受理治安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2年3月24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艾某殴打他人罚款5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