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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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16时许,博湖县公安局查干诺尔派出所民警接群众苏某报案称:其遭丈夫希某殴打。派出所处警查明,希某喝完酒后回到家中,因琐事与苏某生争吵,随后希某对苏某进行殴打,导致苏某脖子左侧及身体背部软组织受伤。目前,派出所已受理为治安案件调查。
2022年3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希某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