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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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15时许,巴某与艾某在康都华府巴某家中饮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巴某将艾某殴打。巴某构成殴打他人违法行为,博湖县城镇派出所当日受理案件调查中。
2022年6月4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阿某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