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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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2日,博湖县居民穆某在其位于博湖县塔温觉肯乡住宅内,使用手机刷快手视频,在通过快手视频浏览他人微博主页时,其发送个人QQ账号后,被选为幸运粉丝,可以获得3888元的红包大奖,且必须在当日完成领取奖励,否则需要赔偿对方6万或60万元。穆某遂根据对方的提示加入腾讯会议内,并在群内发送转账红包29笔,损失115099元,遂到博湖县公安局报案。
博湖县公安局已于1月26日受理为刑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