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巴州居民陈某报警称:2021年03月25日15时许,陈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个刷单提现的广告,便扫描二维码将对方微信,添加为好友后通过对方发送的链接(https://yy.js-czhb.com/qpBKgdvHU)下载了笔记APP,注册登录后陈某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向对方转账,成功提现2111元后信以为真,3月26日陈某继续按照对方的要求做兼职任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多次转账共计1522615元进行充值刷单,后发现无法提现,对方称陈某缴纳提现总额的15%后就可以提现,陈某转账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33337元,发现仍无法提现,损失价值:人民币187570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