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巴州居民谢某报警称:2021年3月27日18时09分,谢某在手机QQ上加入一个QQ群,该QQ群说可以做任务挣钱,对方称需要谢某先扫二维码支付1111.11元就可以得到1888元。谢某付款后,对方让谢某加另一个QQ号码:381250947。谢某添加后该QQ号使用QQ语音要求谢某扫二维码转4999.98元。谢某扫二维码支付后等待一会发现对方没有说话,打QQ语音对方也没有回复发现被骗后报警。损失金额:6111.09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