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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博湖县才坎诺尔乡杨某谎报警情、阻碍执行职务案
发布时间:2022-01-19

    2022年1月19日0时51分,博湖县公安局才坎诺尔派出所接到群众杨某报警称:有人说我老婆,请来人。才坎诺尔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杨某处于醉酒状态,杨某称其与再某通话过程中,再某对其前妻进行言语侮辱。民警在处警过程中,杨某多次扬言要杀了再某,并拿出衣柜中的折叠刀示威。民警规劝其冷静处理,并告知因其目前处于醉酒状态,待酒醒后民警会依法处理。1月19日9时50分许,杨某先后拨打博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巴州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就同一件事件再次报警,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杨某仍处于醉酒状态。在民警对其进行劝阻时,杨某对处警民警进行言语侮辱。杨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及阻碍执行职务被才坎诺尔派出所依法传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二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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