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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贾某被网络诈骗(刷单类电信诈骗)
发布时间:2021-03-31

2021329日,巴州居民报警称:202103251749分,贾某微信收到一条陌生好友验证信息,添加对方好友后对方给贾某宣传兼职刷单赚钱,并给贾某推荐下载“今目标”APP进行联系,随后对方通过“今目标”给贾某发送一链接,让贾某下载了一款名为“喜购”APP进行刷单,贾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向“喜购”刷单平台充值五笔共计7100元,期间正常提现2586元,随后再次提现时对方以刷单未完成为由,让贾某继续充值,贾某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4514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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