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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博湖县博湖镇高某殴打他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1-12-27

    2021年12月26日13时15分,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博湖县居民刘某报警称:在博湖县某粮油店内,有人打我。经派出所民警处警初步查明,12月26日13时15分许,在博湖县某粮油店,刘某到高某所经营的粮油店检查疫情工作,在检查工作时高某认为刘某是故意找自己粮油店麻烦,后双方发生口角,继而高某将刘某殴打。目前,高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城镇派出所依法传唤。

2022年12月27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案件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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