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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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01时许,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博湖县博湖镇中华南路某火锅店,郑某、孟某、张某三人一同饮酒。期间郑某和孟某二人饮酒时发生矛盾,继而郑某将孟某殴打。张某见孟某被殴打,于是又将郑某殴打。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当日受理为治安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2022年12月25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张某殴打他人进行治安调解,签订协议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