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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博湖居民马某被网络诈骗案(刷单返利类)
发布时间:2021-12-20

     2021年12月20日,博湖县公安局接居民马某报案称:2021年12月4日被害人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让其添加微信好友,可以做任务赚钱,被害人添加对方微信好友后,对方让其添加一个做任务的支付宝群聊,被害人添加后 ,群聊内宣传关注抖音做任务赚钱的消息,被害人做了几单后,群内又宣传下载“乐淘”app做任务可以赚的钱更多,被害人下载“乐淘”app后,又通过app添加了导师,被害人根据导师提示,前三单的任务做完后都能提现,被害人继续做任务时,系统提示操作失误无法提现,对方告知其需做连单任务,被害人继续通过手机网银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账,做完任务后,还是无法提现,对方让其缴纳税款,被害人连续两次缴纳税款后还是无法提现,遂发现被骗后报案,累计被骗计金额93284.9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短信、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或是 给抖音作品点赞关注等,招聘兼职刷单,承诺完成任务后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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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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