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7日,我大队接被害人辛某报警称,其在2021年10月20日辛某在自家住宅内刷快手时,添加了一个名叫“李宝良”的微信,对方向辛某介绍了投资理财购买股票的相关事宜,并且让辛某添加对方QQ好友,添加成功后,又添加了一个名字叫“助理-奇奇”的QQ好友,“助理-奇奇”给辛某发了一个链接,让其下载'天时"APP,而后按照“助理-奇奇”的提示进行操作买股票,向“助理-奇奇”提供的银行卡号里面转款3万元,2021年11月27日,辛某发现其账号被冻结,无法提现,“助理-奇奇”告知其缴纳30%的保证金方可提现,而后向“助理-奇奇”提供的银行卡号转款3万元,还是无法提现,被害人辛某意识到被骗,累计被骗6万元。我大队于2021年11月27日受案。
博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