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1日,库尔勒市居民侯某(女,汉族,26岁,大专文化程度,医药公司员工)报警称:2021年11月20日15时许,侯某在网上搜索贷款信息,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贷款,有一陌生电话联系侯某,让其添加对方提供的微信办理贷款,添加后对方给侯某发一个二维码,侯某扫描二维码下载了“京东极速版”APP,后按照页面指示填写了个人信息及银行卡信息,后显示贷款成功,提现时对方以其输入的银行卡账户错误为由,让侯某缴纳解冻费,侯某就按对方要求转账5000元,转账后对方要求继续转账才能解冻,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5000元。
案件特点:该类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专兼职广告,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制作虚拟APP等方式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汇款至指定账户“刷流水”证明有偿还能力或提供银行卡号错误、将受害人起诉至法院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博湖警方提示: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