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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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博湖县公安局接被害人陈某报案称,2016年5月,博湖县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经理陈某海向陈某借款9.5万元,月息2.5%,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陈某海多次向陈某和其妻子以公司资金短缺为由借款70余万元,月息均为2.5%,陈某索要欠款时发现该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向80余人借款,借款金额累计2000余万元,截至目前该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未还款。博湖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0月26日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