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11时10分博湖县公安局接被害人阿某报案称:2021年10月31日上午在博湖县文化南路自己家中因想办理网上贷款,于是使用手机下载《金钱包》app,随后,在《金钱包》app上添加自己的个人信息及农商的银行卡号,后申请贷款2万元,分期12月。11月1日12时许被害人阿某发现,自己申请的2万元贷款己经批准,但是无法提现,此时对方通过《金钱包》app客服谎称:《阿某》的银行卡号错误,必须向对方提供银行卡转账 6000元才可以更改错误信息,该笔转账会与贷款一并返还。2021年11月1日13时41分阿某通过手机银行给对方转账了6000元,后对方又谎称”阿某没有录入对方提供的验证码,要求在转账6000元后重新录入“并又给阿某发了一个银行卡号,阿某于是通过手机银行卡给对方转账了6000元。然后对方称”阿某提供的银行卡流水未达到100%,要求阿某提出转账做流水,之后才能提现贷款并转账的人民币一并退还“。阿某当日19时至次日19时35分分别4次对对方提供的四张银行卡共转账了70250元人民币,累计被骗82250元。
博湖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手续,讲明情况,不会通过传真、网页等形式向涉案人送达“拘留证”、“逮捕证”、“通缉令”等文书材料,不会要求自拍照片进行身份验证。如遇以上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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