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居民隆某报警称:2021年10月08日17时22分,隆某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给隆某推荐兼职刷单,隆某同意后添加对方QQ,对方给隆某一淘宝链接,让其跟淘宝店铺内客服联系进行接单,随后隆某按照对方要求给指定用户充值电费,隆某要求返还本金时,对方以刷单未完成为由让隆某继续充值,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53000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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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