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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马某被网络诈骗(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10-08

       巴州居民马某报警称:202110510时许,有陌生人添加马某微信,对方自称刷单任务员,问马某想不想刷单购买商品挣钱,马某就说想挣钱,然后对方给马某发了二维码让其下载U海购APP,马某就按照对方说的下载并注册,对方开始教马某怎么刷单购买商品挣钱,马某就按照对方说的账户先后转账4笔,期间对方给其返利。对方这时又说让马某刷大单可以盈利更多,马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说的账户又转账了7笔,合计7433.1元。这时马某想着提现,但不能提现,对方说让其继续充值刷下流水才能提现,马某发现被骗,随后就报警了。损失价值:10530.9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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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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