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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钱某被网络诈骗(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9-27

        巴州居民钱某报警称:2021992035分许,钱某手机QQ好友“灿烂人生”向其推荐一个刷单点赞群,群内有发布点赞关注任务,完成任务之后支付宝收取红包,随后对方推荐下载“得信”APP,称该平台接收任务可获得更多报酬,随后其信以为真在该平台内按照对方要求进行刷单(其实以投注彩票方式进行操作),其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94686元,其中提现418元,随后提现过程中对方以需要缴纳单笔提现金额百分之五十的会员费后钱某发现被骗。损失价值:94268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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