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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梅某被网络诈骗(网络虚假投资理财类)
发布时间:2021-09-20

        巴州居民梅某报警称:2021918日,有陌生人添加我的微信账户,对方自称可以给我分新股份额挣钱,只需要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按照对方指示下载与你”“阿聊”APP金晟”APP,下载并注册账户。按照对方指示购买新股份额,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共转账5次,共计36553元。经预警发现被骗。损失金额:36553元。

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会介绍一个投资平台、让其自行在平台上投资,利用受害人没有防范的心理开始用高回报、高利润来引诱取得受害人信任并且在该平台上能够看到自己的投资金额,实时监控。

2、嫌疑人通过后台操作,待钱到手后,谎称“账户异常”、“爆仓”等情况致使投资人血本无归或直接拉黑。

博湖警方提示:

1、网上交友须谨慎,在不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资金往来,以免被骗;

2、不要点击陌生人发过来的网络链接以及二维码,以免被钓鱼;

3、不要相信所谓的投资理财等高回报诱惑,以免血本无归,“竹篮打水一场空”!更不要以身犯险,走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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