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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刘某被网络诈骗(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9-14

20210913日,巴州居民刘某报警称:202109081452分许,刘某通过手机软件“PT职通搜索兼职信息,后找到刷单兼职联系对方并添加对方的QQ、微信账号,经过对方介绍后下载大象软件,之后进入凤凰彩票的链接进行刷单以及结算,然后将钱以转账的方式转给对方,刘某给对方转账5次钱共4636钱后发现被骗。损失价值:4636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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