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1日,巴州居民刘某报警称:2021年9月10日11时许,刘某在手机短信看到一条贷款信息,便打开手机短信链接行下载“微粒贷”APP,在填写信息之后贷款5万元。对方声称卡号输入错误,需要缴纳15000元保证金,才能发放贷款,刘某便按照对方要求给(用户:贺娇,招商卡号:6214838642271789)卡内转账15000元,后发现被骗共计损失15000元。
案件特点:该类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专兼职广告,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制作虚拟APP等方式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汇款至指定账户“刷流水”证明有偿还能力或提供银行卡号错误、将受害人起诉至法院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博湖警方提示: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提供个人信息!!!
关注抖音账号国家反诈中心(ID:gjfzzx96110),了解更多反诈手段及知识。扫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和慧眼识诈APP具有APP检测、异地号码拦截等功能,警民携手,共防诈骗!!!
博湖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