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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
巴州居民朱某被网络诈骗(刷单类)
发布时间:2021-09-13

2021911日,巴州居民朱某报警称:20219722时许,朱某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为添加微信领取空调扇,其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向朱某发送链家下载搜信”app并添加好友,添加好友后对方开始指导其进行刷单,前期进行关注公众号返利,后期向对方指定账户进行转款,转款后对方以连单为由要求朱某继续转账,朱某累计向对方账户转款30641.5元后仍无法提现,遂发现被骗。损失金额:30641.5元。

案件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QQ、邮件、微信、微信小广告等方式推广兼职广告,以店内内部销量单、需要好评、信誉为由,招聘全职兼职刷单,承诺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通过话术诱骗受害人刷单,先施以小利,之后会以“刷单不够”“审核资金”“拉黑”等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劳酬,利用想要轻松快速赚钱的心理,让人上当受骗。

博湖警方提示

1、凡是兼职刷单的都是电信诈骗。

2、牢记不要扫陌生人的二维码,不要点击陌生人的链接,不要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

3、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了,一定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图片、通话,并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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